更正事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现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现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下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其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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