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安全防护装备、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安全防护装备、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购置肩灯、帽灯、防刺反光背心、反光锥桶、自发光锥桶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十五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的财务报表,不足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月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或者提供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均可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代理机构查询或供应商自愿查询后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本项目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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