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美丽乡村集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廿八都未来乡村建设灯光亮化项目招标公告 江山市美丽乡村集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廿八都未来乡村建设灯光亮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同意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 ,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江山市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江山市两山生态资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廿八都古镇景区和集镇重要节点的景观灯具灯杆、影像投影、强弱电管道、配变电设施等施工,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本次招标控制价为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省外企业提供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起(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含)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黑名单的; 、投标截止日未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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