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已由 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灵住建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融诚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市更新城区污水系统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建设地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 对县城区处.公里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包含排水工程、道路恢复、交通恢复等附属工程。 工程规模:()对城东片区雨水进入污水点改造(第一部分) :对城东片区处雨污错接点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道.米,拆除排水管道.米,新修检查井座;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平方米,拆除及恢复大理石人行道.平方米。()对城南片区雨水进入污水点改造(第二部分) :对城南片区处雨污错接点进行改造,新建排水管道.米,拆除排水管道.米,新修检查井及排水口座;拆除及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平方米,拆除及恢复人行道.平方米。 .项目预算为:.元。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 .计划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个监理标段,选择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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