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年机车充电模块故障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机务段年机车充电模块故障修 ,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洛阳机务段年机车充电模块故障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
规格
单位
备注
系列充电模块
台
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系列监控模块
台
系列充电模块
台
质量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技术条件》
交货期/交货地点
接受订单后日/洛阳机务段
包件划分
无
本次中标结果及单价,有效期为年,每次合同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招标方在三年期内,在年度合同结束前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和中标人服务情况有权决定是否由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如确定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按照中标通知书约定单价继续签订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一)资质要求(通用):
.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二)专用资质: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经集团公司审批通过维修资质的厂家或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包括机车主机制造厂和配件的制造商。制造商需提供装车证明。具备该项目维修资质的企业需具备所列配件的维修资质,提供维修资质文件,并提供近两年业绩证明(合同、发票)。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具有技术升级资质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应明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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