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唐江城镇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南康区唐江镇新建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一)进行竞争性磋商,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项目概况南康区唐江镇新建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一)项南康区唐江镇新建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一),位于唐江镇新建村。项目地貌类型为丘陵地区。总建设规模.亩,提质改造水田面积.亩(水田.亩),新增水田系数为
.%。南康区唐江镇新建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一)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六部分组成。预算金额:叁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捌拾元叁角叁分(.元)最高限价:叁佰叁拾壹万玖仟肆佰捌拾元叁角叁分(.元)注:、本次采购数量为估算量,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审计决算后为准。 、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采购的材料费、运输费、稅费、人工费、售后服务等本项目一切的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各个因素。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个月内完成。(四)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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