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年度专用物资(内燃机车配件二)区域联合(四次)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年度专用物资(内燃机车配件二)区域联合(四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包。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物资(设备)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 .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且符合下列项条件之一,下述提供资料均为复印件。 ()机车制造企业,应具有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对应标的物资所属机车型号的制造许可证或型号合格证。 ()配件生产企业,应具有标的物资的国铁集团(原铁道部或总公司)定点生产资质证明(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扩散表)或审批表);或提供与标的物资所属机车制造企业签订的标的物资的技术协议,同时通过标的物资所属机车制造企业首件检验合格。 ()机车制造企业自主生产产品的代理商(须提供:机车制造企业的国家铁路局颁发的对应标的物资所属机车型号的制造许可证或型号合格证、机车制造企业自主生产产品证明或机车制造企业承诺书) 配件生产企业代理商或机车制造企业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含机车制造企业)有效授权书(授权书应标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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