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经济开发区泗塘河路(天津路-浙江路)业扩配套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该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地点:泗阳经济开发区(二)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泗阳经济开发区。工程具体内容为:新建电缆井座;新建孔 排管约米;孔拖拉管约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工期:日历天(四)质量要求:合格;(五)工程预算价:.元 ;工程招标控制价:.元;二、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价的%,余款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四、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类证(三)其他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招标文件发放信息投标人应于年月日: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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