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年度财产保险采购项目。 .实施时间:三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济南、青岛、青州、滕州个卷烟厂,此外,将军、颐中个集团及其所属企业自愿参保。 .项目内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济南、青岛、青州、滕州个卷烟厂经营管理或保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烟叶、材料等原保险期到期的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投保资产统算金额约亿元;将军集团和颐中集团及其所属单位(投保资产统算金额约亿元)自愿使用本招标结果时,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投标人中标后,须分别与中烟本部、四家卷烟厂及两集团公司分别签订财产保险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投标人按个年度周期提报投保费率,到期投保按实际资产总值进行调整。投标人报价的财产综合险费率最高不超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范围;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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