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大堆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佳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大堆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佳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黑龙江省佳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大堆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包: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证书类别为设计,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证书类别为施工,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人,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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