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车号识别设备(衡水车务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新增车号识别设备(衡水车务段)工程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衡水车务段,本次招标项目新增车号识别设备(衡水车务段)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衡水车务段所属霸州站、良村站,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
为提高现场作业效率和车号数据的准确性,降低室外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隐患,实现生产岗位减员增效。结合现场作业实际情况,在衡水车务段所属霸州站、良村站安装车号识别设备,进一步提升生产作业效率,保障运输生产安全。
计划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个标段,标段号:-。
.招标内容
衡水车务段所属霸州站、良村站新设套车号自动识别设备(含天线、车轮传感器等配套设备);配套通信光缆、电源线路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工程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五年内)已完成业绩:()具有铁路信息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项。()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铁路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出具近三年(年-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收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投标。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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