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新增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新增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系统招标人为上局-合肥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年技术改造站段管理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套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合肥车辆段新增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系统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车辆段,招标资金来自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肥车辆段新增套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性质的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制造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许可和认证:投标厂家须具备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设备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须通过原铁道部技术审查并取得相应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投标厂家提供的设备须与车上既有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能互联互通,并同步满足原铁路总公司技术规范.版本及以后版本的升级要求。..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年至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近三年(年至年)不少于份产品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年至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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