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站年大连北站垃圾收集、外排业务外包(五次)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
一、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站年大连北站垃圾收集、外排业务外包(五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包大连鼎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维保条款:无
.售后服务及要求: 无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候车室内外所有垃圾桶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站台垃圾(包括站台烟柱箱)落地分钟内和遇有列车晚点等特殊情况及时通知中标方外雇工人将垃圾清走,垃圾清运到地方政府允许的排放的地点,如产生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 中标方必须遵守铁路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保证作业场所内人身安全、站台作业和行车安全。因违反规定造成人身安全、行车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中标方应具备专业的垃圾分类、外排资质,并取得大连市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中标方在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第三者)事故及其它事故、服务质量问题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应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中标方作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产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也应由中标方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由中标方承担诉讼责任。
)中标方未按车站规定的工作质量完成工作,造成保洁范围内公共设施损失、污染等后果的,应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中标方应独立承担诉讼责任,并负责赔偿因上述原因给铁路造成的损失。
)中标方人员作业时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如不服从命令听指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
.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揽商。
.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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