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纳米粒度及电位分析仪、全自动生化等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府西路华邦国际西厦室(楼东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纳米粒度及电位分析仪、全自动生化等设备购置
项目预算(限价):人民币万元(财政性资金);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因科研和教学需求,需采购一套纳米粒度及电位分析仪和一套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满足实验室的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供应商可提供更长的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生产、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江苏省财政厅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者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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