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 南京所立体库整修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南京所立体库整修。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南京所立体库整修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大庙村-号(南京动车运用所) .项目概况: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南京动车所立体仓库(编号:)套,已经使用多年,由于设备使用频率高、运行作业时间长,目前该设备运行状态不佳,故障多发,精度难以保证。为确保材料配件管理高效、准确完成,需对其进行专项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投标人的智能立体仓库须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或铁道部)或路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组织的技术评审,配件的更换不得改变既有设备的整体结构和功能,配件能与既有设备双向互换。 .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道部、铁路总公司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相应供货和维修业绩,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及维修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提供近年内(年至年)至少个国铁集团机辆系统单位自动化立体仓库整修(大修)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投标报价物资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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