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第二次) 窗体顶端 根据《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康良路(运溪高架-杭行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康良路(运溪高架-杭行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二标段 、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余杭区 、招标工作内容: 预估费用约为万元,本次招标工作内容为康良路(运溪高架-杭行路)工程项目的宣杭铁路-杭行路段范围内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工作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工作。具体根据项目实施内容确定,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在杭州市余杭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信息录入手续; 、拟至少投入名注册建设工程造价工程师,原则上须在本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个月及以上社保,不含补缴和退休返聘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余杭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情况;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在开标截止前需提供有效资料。 三、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四、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一份(均须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单位造价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年月日时分;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运溪路号仓前停保基地余杭交投集团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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