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渡头村-号三楼(“橡树园”小区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该项目为海口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一批学生食堂设备(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日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身份参加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品目或节能产品清单中品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或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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