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安市巴溪大道号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号 项目名称: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消防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最高限价(元)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第一包 检察院竖井防火门改造项目 项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指定时间 检察院楼梯间智能疏散照明改造项目 注:投标人的谈判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号),预算金额在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