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稷山县分公司综合生产楼外立面和大院零星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稷山县分公司综合生产楼外立面和大院零星改造项目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⑴拆除综合生产楼东西两侧墙砖,墙面抹灰,重新做墙面隔热墙面并做真石漆;⑵拆除原有路面重新做水泥路面;⑶对原墙面的设备拆除并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天。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⑵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⑶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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