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工务段 .招商项目及概况。 .项目地址:该场地位于宁西线下行铁路+线路右侧 .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为㎡ .经营方式:租赁经营 .租赁年限:年 .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招商底价:.元/㎡&;月,第二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每年递增%。 .经营范围:仓储、堆场。(中商者禁止从事危险品仓储经营、非法经营以及环境、噪音污染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活动) .款项结算:租金按年度支付,在合同签订后日内,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后续每年租金应在下一年度租期开始前个月全额缴纳。 .重要事项说明: ⑴中商人如在该场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应经集团公司铁路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建成后不可移动资产所有权归属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所有。中商人承担建设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的安全责任。 ⑵中商人确定后,若因政府规划、铁路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形导致无法开展合作的,本项目自动终止,中商人无条件退出场地,招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⑶因项目临近铁路线,中商单位严禁在承租范围内及铁路沿线违法施工、设置障碍物和彩钢瓦、防尘网等漂浮物,以及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其他安全隐患。同时,根据安全需要设置防撞墙、防撞墩等安全措施。 .其他说明: ⑴竞商人在报名前需对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承担踏勘过程中发生的自身费用,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表》(详见附件),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装修状况,原承租人是否还在经营,如正常经营竞商人须了解其投资成本回收情况、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后综合考量是否参与竞商。因竞商人未对场地状况做充分了解,中商后与原承租人产生的纠纷,招商人不予受理,中商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商人拒付或少付租金。 ⑵中商人负责对出租场地及地上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招商人负责督查租赁期内出租项目的卫生、安全等事项。 ⑶中商人承担出租场地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按量计算。 ⑷如在租赁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且招商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⑸在合同期内,不得进行转租、转包、转借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招商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⑹中商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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