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湛江至海口高速铁路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根据广铁集团计统部《关于抓紧开展新建湛江至海口高速铁路前期工作的函》(计便函〔〕号)的工作要求,由招标人按照分工推进新建湛江至海口高速铁路项目琼州海峡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新建湛江至海口高速铁路轮渡、港航及海南地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海南省。
.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高铁南、北港港口、码头及陆域工程,港口内设置高铁站房、待渡场及其他配套设施;既有三亚动车所、海口城际动车所改扩建;海口站改造。最终建设内容以批复为准。
. 招标范围:新建湛江至海口高速铁路北港、南港,海口站改造(含高铁南港联络线),海口城际动车所、三亚动车所改扩建等陆域、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及生态敏感区专题论证等技术服务工作,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相关专题论证报告等审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最终通过行政许可部门审查并获得批复。对应概算第十一章内容。
.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最终获得正式批复为止。
.标段划分共划分个标段。
.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业绩要求:近五年(年月~年月)承担过新建或改扩建大中型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和类似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至少一项,并获得批复(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能力。
()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年至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近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已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或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至少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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