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水利局结算审计复核单位竞争性谈判的公告一、项目名称:南河市城区段新建拦水坝和水文基础能力提升两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复核项目二、采购人:广元市水利局三、项目地点:广元市辖区四、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五、服务内容:受甲方委托,对南河市城区段新建拦水坝项目、水文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一包)的工程结算开展审计复核,且按规定出具审计复核报告。六、项目最高限价:项目基本审计费按最高总价.万元限制(其中市城区新建拦水坝项目最高总价.万元;水文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最高总价.万元),项目基本审计价格为基本审计包干价、含税价(项目情况及限价见附件)。项目效益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计取。七、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承诺函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资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年月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人员要求: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执业满三年以上。其他配备人员中至少配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名。.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个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结算审计业绩。.其他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与委托参与的建设项目无利害关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的,则可不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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