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货运中心汽车维修保养业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货运中心现就汽车维修保养业务公开询价采购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心现有载客、载货汽车台(丰田陆地巡洋舰\辆,东风菱智小客车\辆,别克商务\辆,金杯阁瑞斯\辆,本田\辆,厢式货车\辆)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项修、小时应急维修的各项内容,汽车维修各项要求详见《呼和浩特货运中心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开询报价表》(附件)。汽车救援、维修时产生的维修配件费及维修工时费,费用具体结算以项目期限内产生的实际维修量进行结算。选择符合汽车维修定点供应商的企业,签订为期一年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服务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
.服务能力要求:
()必须拥有固定厂房。
()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应具备承担本业务生产运营能力,具备运营该业务的团队。
()专职的维修人员不少于名。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状况,结算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询价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询价。
四、有关要求
.车辆维修后质量应达到原厂技术标准,所用维修配件、油液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车辆原厂要求。
.报价人企业具备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小修、项修的能力,具备所修车型专用设备及工具。
.报价人企业具备提供小时道路应急救援保障服务的能力。
五、报价文件递交
.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西街呼和浩特货运中心
.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利军
电话:-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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