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现对广西柳州格瑞米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第二期)废边角钢管集中销售项目销售文件的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书与销售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书为准:
一、销售文件页中履约保证金:“元整”修改为:“元整”。
二、销售文件页“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合同期满货款结清后,甲方于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数退回,无息”。修改为:“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合同期满货款结清后,甲方于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全数退回,无息”
三、其他内容不变。
销售人:广西柳州格瑞米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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