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湖南株洲大石桥输变电工程组合电器采购 (项目名称)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湘发改许[]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株洲兴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株洲大石桥输变电工程组合电器采购. 招标控制价:元。. 建设地点:株洲高新区。. 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工地现场。.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为湖南株洲大石桥输变电工程组合电器采购,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座千伏变电站,变电容量兆伏安(本期兆伏安),新建千伏架空线路.公里(折单长度.公里),新建千伏电缆线路.公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湖南株洲大石桥输变电工程组合电器采购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供货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供货、安装调试、现场验收、服务(含调试及培训)、技术资料提交、质保以及专用工具和投标人质量保证承诺期内所需易损件备品备件等,本项目所有设备的现场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技术指导。..本项目招标设备要求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交货期:本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质量要求:.. 设备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参数要求;.. 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均须完全符合供货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要求:..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的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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