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站年垃圾清运业务外包(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长春站年垃圾清运业务外包(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站,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沈铁客〔〕号&;沈阳局集团公司客运车站保洁办法&;。 .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报告:无。 .维保条款:无。 .售后服务及要求:无。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清运地点:甲方委托承揽方运送生产生活垃圾的地点为(包括但不限于):长春站站区站台、候车室、垃圾站等职场。 ()清运时间:全年点-点清运垃圾(含节假日)。 ()清运频次:服务商须配备足额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站台高速场日清运-次,普速场日清运-次,候车室每班清运次,其他位置随时,确保垃圾随时清理。如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增加清运频次,应提前天向乙方提出,承揽方应予同意,本合同价款不因此而调整。 ()垃圾清运范围:承揽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为甲方提供垃圾收集和运输服务,并对垃圾站进行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等)。具体内容以甲方的要求为准。 ()垃圾清运工作标准: ①按本合同约定清运频次进行清运。 ②清运后干净整洁无污物,垃圾箱、垃圾袋及运输机具等日产日清,保持物见本色。 ③作业中不扬尘、不漏杂物,无污水、垃圾等残留。 ④垃圾运输到长春站垃圾站。 ⑤未尽事宜执行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其他标准列为本合同附件。 ⑥在签订合同前承揽方向长春站提供这垃圾清运人员的缴费养老保险证明和人身伤害保险证明。能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在相关企业合作中无不良记录。 ⑦承揽方在作业中发生的机械、行车、人身伤亡(含第三者)等事故、路风事件等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由承揽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承揽方作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承揽方承担责任,铁路不承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诉讼的,承揽方独立承担诉讼责任。 ⑧由于承揽方未及时向作业人员足额支付工资及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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