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信号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信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提供近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良好。.报价人须提供通过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质量保证要求:①投标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②自签署系统终验证书之日起的至少三年为质量保证期,期间投标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所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软件免费升级;由于软件升级而引起硬件变动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③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中备品备件的费用应不高于此次合同价格。④质量保证期后投标方对所供产品缺陷负全责,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或进行软件升级。.售前售后服务要求:①按招标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投标方无条件补齐。②设备发生故障后,接到维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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