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残联字〔〕号)文件,结合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实际情况,以及年月日自治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决定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采用“公建民营”运营管理模式,现拟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公建民营”运营管理采购服务单位进行比选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及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公建民营”运营管理。 .项目实施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敬老院旁 .项目基本情况: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于桐木镇水晶路桐木敬老院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投资万元,设计床位张,配备了厨房、餐厅、活动中心等设施,达到基本运营条件。 .项目实施范围: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托养、康复、就业创业等服务的内容。 .运营期限:年。 二、项目实施目标及租期时间要求 .项目目标:充分发挥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作用,提高国有资产服务效能,为残疾人提供托养、康复、就业创业等高质量服务。 .实施方式: ()公建民营项目实施期间,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国有资产产权和机构性质不变,所有权和使用管理权分离,并将交由专业服务机构管理运营。 ()在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现状情况下,运营方可以投入部分资金用于金秀瑶族自治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和管理运营。 ()运营管理期间,运营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按规定可享受政府制定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残疾人服务扶持优惠政策。 ()租期要求。租期为年,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到第六年(共年,负责把庭院路面硬化,面积约平方米,抵年租金)抵租金;第七、八年每月每平方按元租金收取;第九、十年按每月每平方.元租金收取。 三.项目实施类别 (一)托养服务类 .托养服务对象:金秀户籍,持有效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类及肢体类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托养服务内容: ()生活照料和护理 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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