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三个实用新型代理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一种人参加工用粉碎装置 一种刺五加剥皮装置 一种人参存储装置(一)资料收集与撰写阶段 被委托方应在收到委托方技术交底资料-个工作日完成申请文件的初稿,交底书存在技术缺陷的被委托方应立即通知委托方补充资料。 (二)递交资料 自专利申报材料经双方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被委托方将申报的专利申请文件经委托方确认后递交专利局。 (三)后续沟通、补充材料阶段 .被委托方根据项目进展安排; .被委托方人员安排; .被委托方应安排有经验和相应资质的服务人员为委托方提供服务。
服务周期: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伊春分院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王丹丽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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