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机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框架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东机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框架项目 招标人为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
本项目目前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现进入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失败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提高浦东机场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管控,委托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合同,对浦东机场公司所辖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管中心、飞行区、航站区、场区(浦保)、能源、消防、机电、交保、指挥、商业、后勤)实施监理,确保各项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成本和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业主要求和行业规范。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
本项目以框架协议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相关监理工作。
适用于单个施工监理项目小于万元的监理服务(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需要公开招标的另行公开招标),实施范围涵盖浦东机场公司各类维护维修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内需进行施工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含装修)、民航工程、市政工程和其他维修施工。
服务期个月内的监理费预算上限为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最高投标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以后续单个施工合同中标金额为基数)。
注:后续单个监理委托合同实际合同款为(组成该工程项目概算一类费用中相应的施工合同金额+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若有))×监理费率(含增值税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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