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矿建中学食堂托管采购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矿建中学食堂托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康净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龙华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每年;学生伙食费按固定价为三餐元/每生/天(其中早餐元,午餐元,晚餐元)计算(注:实施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会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最终据实结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矿建中学食堂托管采购 服务范围:供应商承担宿州市矿建中学食堂托管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须精心做好宿州市矿建中学食堂托管服务。 服务时间:年,食堂托管采取 ++的形式,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托管期满经采购人认可,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考核不合格,第二年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上级单位如有新的政策文件,则合同自行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宿州市矿建中学要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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