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行政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保密、网络管理、建议提案、信访、档案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市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专家人才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职工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组织本系统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与汇审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提出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水利资金投融资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全市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工作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审计监督和检查;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审计工作;组织本系统财务、审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规划建设与监督科(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城市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拟订、实施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指导施工图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或组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管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组织较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四)水政水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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