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武枫香庭院”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枣香大厦综合楼-号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灵武枫香庭院”前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武枫香庭院”前期物业服务,规划建栋楼,其中:栋高层、高.米;栋高层,高.米;栋高层、高米;地下一层为非机动车库。
合同履行期限: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 号)文件执行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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