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往来款清理,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局机关往来款清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往来款清理范围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截至年月日“企财户”应收、应付往来款项。 二、最高限价 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三、服务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服务完成时间:年月日。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资质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有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清理经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年月日(星期二):前提交投标文件(包括:工作方案、第一次报价、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二份,送至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西昌市福利路号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楼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及程序 我局将在参加投标单位达到家的前提下,于年月日在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二楼会议室进行评标,评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程序为:资格审查、谈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复核、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以最后报价最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中选单位)。 七、中选履约 与中选单位签订往来款清理合同后,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按照本次竞争性谈判情况确定最终中选单位或重新开展采购。 八、解释 本公告由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国莉、熊正兰,联系电话: )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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