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什玲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保证项目质量,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请具相关资质的司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玲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什玲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三、选聘内容
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四、选聘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工程建设资质;
(三)有开展过类似工程项目经验;
(四)近两年内,没有失信行为和违规违法记录;
五、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扫描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五)企业简历及近三年来进行类似工程典型案例;
(六)报价函(根据结算审核下浮)。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
六、选取原则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优和经验丰富为选取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不含周末及节假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什玲镇人民政府三楼产业办公室或发至邮箱@.。
八、公示方式:投标结果在什玲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九、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什玲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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