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段轨道车 设备大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段轨道车 设备大修已由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广东公司大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电务段。本项目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一次招标不成功,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深圳供电段轨道车 设备大修
.交货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附城镇龙川机务库内惠州电务段龙川车载设备车间
.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完成套设备供货及安装。
.招标范围:套深圳供电段轨道车 设备大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范围: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的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投标),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须获得国家铁路局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生产能力:投标人生产的设备须符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颁布的《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第部分:技术条件(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 .-)文件要求;能够通过公用数据箱(或设备)读取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的车次号、公里标和速度等数据信息,实现《列车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传送系统》(/ -)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关于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接口协议》(运电高信函〔〕号)有关要求;具备数据传输通道,符合《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远程维护监测系统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号)技术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要求的鉴定证明或授权资料。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设备大修进度的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在轨道车上拆除、安装设备的专业人员和作业能力。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锐一般纳税人,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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