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溪口镇扁石村共富产业楼项目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溪口镇扁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溪口镇扁石村共富产业楼项目,地上层,地下一层(设备用房),建筑高度.米,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地点:龙游县溪口镇扁石村。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建综合楼配套用房,含桩基、土方、土建及水电、消防安装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适用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龙住建发【】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
.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号文件规定。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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