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站洗衣房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次))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包头站洗衣房设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提供相对应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许可 、本地服务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洗衣房设备业绩(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提供三年交税证明和员工社保证明;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具有类似业绩两个以上(包含两个)并已投用良好运行,需出具合同或结算证明。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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