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号线正线车站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年-年)(项目编号:)的“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号线正线车站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年-年)
服务地点:
南宁轨道交通号线洪运路站-楞塘村站共有座车站等运营管辖区域。
招标范围:
包含南宁轨道交通号线正线个车站(洪运路站至楞塘村站)保洁服务、绿化服务、生活垃圾分类、消毒消杀服务等保洁工作项目。个车站总建筑面积约.㎡。(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控制价:
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万元。
计划服务期:
合同期暂定为个月(年月日-年月日),具体服务期限以发出进场令时间计算至服务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组织形式: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等类似经营范围,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行业级或甲级或一级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年月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共场所的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业绩(物业服务是指物业综合服务或者单项保洁服务、单项保安服务),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人数人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及以上。以上业绩要求为不接受分包或转包的合同业绩。
.人员要求:
管理团队成员至少人及以上,其中项目经理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年及以上公共场所物业服务或保洁管理经验,负责保洁项目全面管理工作。
其他团队成员配备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投标资格被住建部或应急管理部或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财产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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