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剑阁农林生物质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实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剑阁农林生物质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剑发改发〔〕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旺生物能源开发(剑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兴旺生物能源开发(剑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收到邀请书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泽信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开封镇回龙村四组。.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台×/(台运行,台备用)农林生物质无焦油热解气化炉+×燃气轮发电机组+台双压余热锅炉+×蒸汽轮发电机组,总容量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的综合利用项目,新建生产厂房、生产线、电气系统、供热管网、源料收储站、办公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静态投资万元。.服务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采购
总承包方式,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包含初勘、详勘、红线外与本项目工程相关的设计所需要的项目勘察、地形图测绘等,并提供地勘报告)、剑阁农林生物质热解气化热电炭联产项目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电力机电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小时试运行、服务和培训、配合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安全评价验收、水土保持验收、配合后评估等,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移交的全过程总承包。.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一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独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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