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正文为小四号字) 上海机场集团影像拍摄及制作类、平面设计制作和会展会务短名单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范围 第一包:形象宣传片、纪实片类制作 第二包:短视频类制作 第三包:日常影像记录及影像库维护 第四包:平面类产品设计制作 第五包:文件资料排版制作 第六包:会展策划与搭建 第七包:活动策划与会务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形象宣传片、纪实片类制作: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五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政府、企业制作至少个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单个影像类项目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短视频类制作: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 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年月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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