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第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第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实际发行金额的.%)。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实际发行金额的.%)。 .采购需求:湖北夷陵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拟启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年。(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作完成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