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消息 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时间:--至-- 作者:董靖宇 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对采购需求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阜新市市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含行政执法车辆)定点修理,数量约辆,其中轿车台、商务车台、旅行车台、越野车台、小型客车台、大型客车台、中型客车台、轻型货车台、小型专项作业车台及行政执法车辆。 .维修内容: 维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下内容: 车辆保养服务,整车大修,总成修理:如发动机(含零件部位)、变速箱(含零件部位)等;二级维护,汽车小修:如转向系统(含零件部位)、制动系统(含零件部位)、悬架系统(含零件部位)、前/后桥(含零件部位)等;零件修理:如汽车电路系统(含零件部位)、车身照明系统(含零件部位)、空调系统(含零件部位)等;钣金(车身修复)等。 .最高限价:维修工时费单价不超过元,配件材料单价不超过店原厂配件价格%。 四、征求意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供应商于征求意见期限内将填写后的《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后,发送电子扫描件至@.。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 附件:《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 阜新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附件: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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