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长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长春)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化学药品(长春) .招标内容:长春卷烟厂和延吉卷烟厂所需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阴、阳离子)、氢氧化钠、柠檬酸、次氯酸钠、废气除臭剂、检测试剂等化学药品,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 供货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交货地点:长春卷烟厂和延吉卷烟厂; .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质保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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