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精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已经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精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工程规模:.茫丁乡北地东村: 供水管网千米。.茫丁乡皇宫南村: 排水管网千米,道路硬化千米。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精河县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四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本标段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标段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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