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齿辊式破碎机(技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齿辊式破碎机(技改)()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双齿辊式破碎机(技改)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生产型营业执照
()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近年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有效证明,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接受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注册资金要求万元及以上。 、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类似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资质和业绩。、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投标方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要求:有效投标条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生产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禁止物贸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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