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年度-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年度-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年度-年度个人欠款催收服务入围服务商招标项目,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不超过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 招标范围:个人欠款催收服务。 合同有效期:年。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服务包信用卡欠款委外催收两年总预算为万元,采购服务包个人违约贷款委外催收两年总预算为万元,采购服务包个人类不良贷款委外催收两年总预算为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包含分支机构)或合伙企业,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执业许可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指至年,若年财报未出的,可提供-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家大型商业银行及至少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欠款催收外包服务实施案例且业绩良好,业务开展合法合规(注释:此处&;大型商业银行&;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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