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新乡车务段安检设备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郑州局集团公司新乡车务段,现就年新乡车务段安检设备维保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新乡车务段管内配置在车站候车室、行包房的安检仪共计 台(新乡车站台,汤阴车站台,新乡东站台)、安全门共计个(新乡东站个,鹤壁东站个)、延伸带共计个(新乡车站个,鹤壁东站个,新乡东站个,东明县车站个,长垣车站个,卫辉车站个,鹤壁车站个)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年度、年度内任意一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备售后维护维修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技术人员应经过相关专业培训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提供招标人同类设备配件、台及以上应急备用安检仪的购置发票和人以上在其单位工作年以上经验的技术人员(附身份证、相应证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月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信誉要求: .投标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