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清市医院未被污染输液袋(瓶)等货物回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号华福大厦写字楼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清市医院未被污染输液袋(瓶)等货物回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要求 服务年限 预算金额 - 未被污染输液袋(瓶)等货物回收项目 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输液袋(瓶)回收加工再利用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年 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合同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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