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比选人相关规定,计划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渝开发·星河项目三期广告设计及网推服务合作单位(第二次)。现公告如下:一、比选范围与项目概况、比选范围:渝开发·星河、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重庆渝北区黄桷坪体育公园旁的高端居住项目,项目占地面积㎡,容积率≤,总建筑规模㎡。渝开发·星河三期工程(-/地块)开发进度及营销计划,拟于年月开盘销售。、合作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合同签订期内,若服务质量未达到比选人要求,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服务质量满足比选人要求且无任何违约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同服务期限。、合作内容:中选人为比选人提供广告、网推企划设计服务(简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项目全程广告策划、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项目全程宣传物料规划与设计、媒体广告创作设计、应用系统设计;渝开发·星河项目三期网络平台推广的月度服务工作,合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线上资源、网络负面监控、百度问答、微博营销、微信活动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质量标准:.中选人的广告、网推推广策略、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各项目整体营销思路,并保持项目的适合调性、正确延展。.中选人的设计方案须与甲方充分沟通,其出品须经甲方书面审阅认可。.合同期间若中选人在未经比选人签字认可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广告,比选人有权不付任何费用,并由中选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涉及到第三方广告制作及费用、并由中选人为比选人代理执行的,需中选人自行负责协调外协制作单位,并承担制作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质量控制责任,如造成比选人的经济损失,则按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比选人保留依法追究中选人法律责任的权利。.中选人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地向比选人书面报告(含电子档)广告、网推工作的主要进度和成果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质量的指标之一。在发生重大事件的情况下,中选人应及时向比选人报告,比选人应及时对比选人报告中的请示做出批复。二、报价人资格要求、经营资格: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机关为重庆主城区,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如“广告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文化创意策划”、“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互联网营销策划及推广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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